5月29日,宁波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部署会,奉化区总工会、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作经验交流,四部门通报了全市治理欠薪、劳动争议司法审理、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会议还发布了2024年度首份《宁波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市总工会公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情况通报显示,宁波新业态劳动者就业类型多样,分布领域比较广泛,行业本身的用工方式也相对灵活,这为管理部门在统计、排查及权益保障制度设计等多个领域带来新挑战。新业态劳动者对工作权益保障需求多元化,工作时间、拖欠工资及各类就业保险等问题的合理解决,占据了新业态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中的前三位。同时,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比较复杂,据问卷数据显示,有56%劳动者为个人身份依托一个或多个平台众包型员工。为此,宁波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市新业态企业发出八方面提示,提醒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履行责任、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落实安全卫生责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入会权利。
据悉,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部署要求,近期市总工会先后制订印发《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力社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联动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一函两书”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工会监督与行政执法、司法审理、检察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地工会要主动对接同级人社、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参照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会+N”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年底前,市、区(县、市)、街道(镇乡)要全部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50%以上,三年内实现各级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实现全覆盖。同时,确保每年培训监督员不低于本区域总数的40%,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年新任人员培训全覆盖。今年底前,各地要完成所属街道(镇乡)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全员培训,三年内实现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全员培训。
会议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问题解决,发挥组织健全、群众基础广泛的优势,持续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要求,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解决,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据悉,市总工会正在建设“职工诉求感知与处置”数字化应用,通过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全面归集、全量感知职工诉求需求,按照分级分类分主体方式,联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法律援助、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举措,实现职工诉求(需求)处置过程流程再造,探索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劳动领域“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