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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新闻|我区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27

全媒体记者唐慧晔 通讯员郑轶文

4月24日,记者从区总工会获悉,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万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等地,被新纳入为我区职工疗休养目的地。

据悉,为促进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挖掘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地区旅游资源的生态、文化价值,助力扶贫攻坚,经区政府同意,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旅游局等6部门于24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2018年度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除省内休养外,选择二年一次或三年一次组织方式的单位,可组织职工赴宁波市对口支援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万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等地开展跨省疗休养活动。

此外,为推进美丽海曙建设,促进区域乡村旅游发展,职工疗休养积极鼓励、倡导走进海曙西片乡村生态游,特别是到市、区重点推荐的民宿基地进行疗休养活动,组织方式为一年一次,名宿基地名单将于下月初公布。

《通知》中对每批次职工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的规定也进行了细化,允许职工疗休养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年一次、两年一次或者三年一次的组织方式,一年一次的不超过5天(3个工作日),二年、三年一次的不超过7天。

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调整不仅可以进一步满足职工多样化的疗休养需求,还将对发展西片区民宿经济、乡村旅游起到促进作用,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