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系统、直属工会:
为大力弘扬海曙职工爱岗敬业新风貌,展现全区各级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成果和工会娘家人暖心事的正能量,海曙区总工会联合市、区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海曙区首届职工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海曙区总工会、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曙区摄影家协会、海曙区工人文化宫
二、征稿主题
劳动创造美 工会温暖家
三、征稿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以作品提交之日为准)
四、征稿内容
(一)拍摄时间:2009-2014年之间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
(二)拍摄范围:海曙区域内的人物、事件和景观
(三)拍摄选题:
1、用镜头记录“人”。围绕我区各行各业广大职工的岗位风采,发现身边的最美职工,发现各级劳动模范、建设功臣、首席工人等建功建业标兵的先进风采,发现工会干部“娘家人”服务职工、敬业奉献的事业追求。
2、用镜头记录“家”。展现全区各级工会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引导职工创业创新、服务职工关爱帮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活跃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工作画面和活动场景,寻访各类“职工之家”阵地的温馨空间和细节,表现工会温暖“家”印象、“家”文化。
3、用镜头记录“景”。展现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场景、展现各大商圈、楼宇、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广大职工工作、生活的场景。
五、征稿细则
1、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
2、作品后期制作不改变原始影像。
3、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作品,参展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的投稿方式,投稿者可将作品以电子邮件发至比赛专设邮箱或邮寄光盘、U盘等形式送选作品。
4、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将JPEG、TIF格式的电子文件与填写后的“参赛表”(参赛表可在“海曙工会网” http://www.hsgh.org.cn/下载)一起刻盘邮寄给组委会。单幅电子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宜小于3MB。
5、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凡参与投稿的作品均视为同意主办方无偿用于公益性展览和编印成册。
8、本次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各奖项作者不重复设奖),并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幅(组),奖金3000元/幅(组)
二等奖3幅(组),奖金2000元/幅(组)
三等奖6幅(组),奖金1000元/幅(组)
优秀奖50幅(组),奖金200元/幅(组)
(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获奖作品将于今年五一期间,在海曙区新工人文化宫展厅展出。同时,主办单位将择日在海曙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巡展,巡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作品评选
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委会主要由市、区摄影家协会、区总工会、区工人文化宫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审时间于征稿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寄稿方式
网上投稿:将作品发送至比赛专设邮箱:1985533897@qq.com。投稿日期以上传发送作品时间为准。
寄稿地址:海曙区迎凤街88号(收件人:郑敏)稿件请注明海曙区首届职工摄影大赛投稿。
联系人:郑敏(海曙区摄影家协会) 87326616
宁霄(海曙区工人文化宫) 55889753 83874368
九、其他要求
1、各街道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要积极鼓励、发动本单位的职工摄影爱好者参与创作和投稿。每个单位提交作品保底数量请参考附件二。
2、各级工会在组织参赛作品时,要注重兼顾作品的艺术性和联系工会工作的紧密性。
3、主办方结合基层工会实际和需求,已特邀一批摄影师作为基层工会作品创作的后盾。本次大赛作品征集期内,各单位如有好的题材、好的活动,本单位缺少摄影人才的,可与区总宁霄联系,我们将协调安排摄影师上门。基层工会自行邀约摄影师进行主题拍摄的,需承担一定的劳务补贴。
4、大赛启动作品征集期内,如宁波市摄影家协会、海曙区摄影家协会的会员,出于作品创作的需求,主动提出到海曙各级工会所在单位拍摄的,各级工会应做好积极配合与协调工作,同时不收取任何拍摄劳务补贴。
5、各级工会在自行组织摄影采风和邀约拍摄中,要注重尽可能地突出本单位、本区域、本行业的特色群体和工作亮点。如果各单位希望邀约和吸引市、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前来拍摄,可自行列出以上信息,并于2015年3月2日前将本表格发送给区工人文化宫联系人:宁霄 邮箱:415497771@qq.com。主办方负责做好基层工会拍摄需求与摄影家协会会员的对接工作。具体拍摄时间,由摄影家与基层工会拍摄点,在本次大赛作品征集期内协商确定。
6、本次大赛提交录用的优秀作品,将优先用于海曙工运五年主题展。
附件一:《参赛表》;
附件二:《摄影作品提交建议数量》;
附件三:《摄影作品创作采风地点安排表》。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
2015年2月5日
附件一:
劳动创造美 工会温暖家 海曙区首届职工摄影大赛参赛表 (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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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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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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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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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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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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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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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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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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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曙区首届职工摄影大赛
各级工会摄影作品参赛提交建议数量
注:下表所列为保底数量,多不限制。
单 位 |
作品提交建议数量 |
月湖街道 |
10 |
鼓楼街道 |
10 |
南门街道 |
10 |
西门街道 |
10 |
江厦街道 |
10 |
白云街道 |
10 |
望春街道 |
10 |
段塘街道 |
10 |
教 育 局 |
10 |
卫 生 局 |
10 |
城 管 局 |
10 |
公安分局 |
10 |
住 建 局 |
10 |
市 监 局 |
10 |
机 关 |
5 |
法 院 |
5 |
人 社 局 |
5 |
地 税 局 |
5 |
国 税 局 |
5 |
财 政 局 |
5 |
征 收 办 |
5 |
检 察 院 |
5 |
民 政 局 |
5 |
经 信 局 |
5 |
行 政 审 管 办 |
5 |
南 站 综 管 办 |
5 |
文 化 馆 |
5 |
81890 |
5 |
香溢融通 |
5 |
民企协会 |
5 |
合 计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