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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07-05-18
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绕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