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工会新闻

区总工会进一步强化差旅费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21

      日前,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根据中央、省、市、区差旅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海曙区总工会修订了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程序和审批表格。

      本次修订强调了建立健全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出差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科室长出差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人员出差前需认真填写“海曙区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明确出差人员、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以及拟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型,明确是否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交通,然后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将此表作为办理报销手续时的原始凭证。强调了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未经批准的差旅活动,不予报销差旅费;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支部分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

      海曙区总工会自觉强化差旅费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制度制定、出差审批和报销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区总财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