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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总工会举办保障政策培训会,全面启动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21

 

    

 3月19日,海曙区总工会举办了海曙区工会保障政策培训会,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唐剑冬授课,区总工会副主席于春部署了2012年度工会保障工作任务。全区各街道、系统、直属工会主席、工会干部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唐剑冬部长介绍了工会劳保政策、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介绍了我市自2004年以来开展医疗互助保障的情况,包括历年的参保情况、资金运转等情况,重点讲解了今年我市新调整后的医疗互助保障政策、操作办法,包括退休人员参保金额的上调、新增退休人员的“补保期”及补保办法、扩大后的特种病保险范围等内容。唐部长指出:工会的保障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得民心、惠民生”的大工程,是切实为职工谋实惠的工作。在开展医疗互助保障这项工作中,我们的工会干部尤其要重视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群众对医疗互助保障的认识,增强参与意识。这不仅是我们开展好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基础,更是发挥好医疗互助保障工程惠民功效的关键。

区总工会全面部署了2012年度工会保障重点工作,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保工作、企事业单位内部帮困基金的建立健全、“强保障、促和谐”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服务职工“五送活动作了安排。区总工会副主席于春对目前重点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深入宣传发动是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发展的前提,为此各级工会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了板报、厨窗、广播等宣传工具的作用。二要注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工会干部要增工作责任心,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三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扎实推动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全区各级工会干部要层层落实,上下联动,方便、及时、清楚、准确地做好职工参保工作确保环环相扣,万无一失,让职工从及时的帮助和周到的服务中体会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培训会结束后,海曙区正式启动2012年度的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在全区各级工会中开展新一轮的惠民大工程。

                             (海曙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