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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驶上“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1-07-29
    7月7日,海曙区总工会举办了为期两天“三个普遍”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会,对全区的工会主席和工会负责人、工会干事进行了集体劳动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知识系统培训。这是海曙区总工会2011年全力推进“三个普遍”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市总工会劳建兰副主席、陈彩霞副巡视员、法工部相关同志前来授课,为我区各级工会干部专题培训如何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通过培训使我区工会干部进一步提高了集体合同与工资协商的认识程度,懂得了规范集体合同与工资协商的重要性。
    今年,海曙区总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制定了到2011年底实现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总《宁波市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计划》的通知要求,有重点、多举措深入推进工作的开展。一是在全区所有已建工会的企业中开展“百日行动”,促进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是加强指导员队伍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规范操作,提高实效。三是充分发挥街道总工会的主力军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四是加强引导培育,树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工资集体协商典型,加强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