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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召开党建带工建暨基层工会组织全覆盖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1-03-14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海曙区于2011年1月全面启动“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工会组建集中行动。提出至2012年,全区将实现“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目标,全区党建带工建工会“三级联创”活动将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1月13日下午,我区召开党建带工建暨基层工会组织全覆盖工作推进会。中共海曙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毕东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表彰了一批区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模范工会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区总工会按照落实“三个普遍”的工作要求,对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全覆盖作专题部署,并与各街道总工会签订《海曙区基层工会组织全覆盖工作责任书》,望春、鼓楼、江厦三个街道作了表态发言。各街道、区属各有关单位、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分管工会工作领导列席会议。
    根据海曙区开展工会组建集中行动实施意见要求,我区于去年12月,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为依据,对海曙区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进行了广普查。结合近两年企业动态变化情况,据初步统计,我区现有全部企业法人单位5178家,其中近两年新增的企业是781家,从业人数在25人以上企业是729 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经慎重调研,我区提出具体工作目标:
     —— 至2011年底,全区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辖区内楼宇、商圈、行业、市场、工业园区及其他功能区域,应100%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所有职工在25人以上的单位独立建会工作基本完成;至2012年6月底,全区企业法人单位要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职工普遍加入工会组织。
    ——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积极同步推进在各类已建工会企业中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至2011年底,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100%。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建制率达到90%以上,其中职工一百人以上(含一百人)的企业,要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职工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达到100%;至2012年底,全区各类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积极同步推进在各类已建工会企业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至2011年底,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0%以上;至2012年底,全区各类已建工会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会议要求,全区要在区“三个普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督促下,推动建立党建带工建组织领导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工会组织全覆盖工作;要建立舆论宣传机制。把宣传“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与“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同步结合,同步落实;要建立分析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工作进度予以动态通报,日常及时沟通,分析研究。对难度较大的建会单位,适时建立重点企业建会责任制予以推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为确保两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区总工会将对每年组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对未实现建会目标的单位,将对党建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会部分分值和单位及工会负责人的评先评模予以“一票否决”;要建立学习培训机制。拟组织各类教育培训会,以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会组建、会协商、会谈判、会做职工思想工作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推动全区“三个普遍”工作的整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