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效推动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扎实开展,5月28日下午,区总工会举办工会系统《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学习会。区各级工会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干部邬金康作《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讲座辅导,并就《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有关问题作现场解答。
区总工会副主席汪丛健就《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学习贯彻问题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通过学习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全面理解好《条例》精神实质,提高《条例》的实际运用能力,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找到符合企业和职工双方共同遵循的切合点,使《条例》的贯彻落实能够有效扎实推进;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运用好短信、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手段,既要使各级工会干部掌握运用《条例》,也要使广大职工群众熟悉了解《条例》,同时也要让企业负责人了解《条例》主要内容,为以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打牢基础;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服务指导。引导企业职工在工会的集体组织下依法主动开展要约,指导企业工会加强企业行政的前期沟通,确定协商内容和重点,积极帮助解决协商要约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要切实维护《条例》严肃性,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实效。 要把贯彻《条例》、集体要约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及时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企业要约行动和协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分歧进行疏导和调解,在讲清道理、讲清法规基础上,对仍不依法回应要约、不遵守《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