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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总工会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3-03-15

       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海组[2023] 5号)文件要求,海曙区总工会机关支部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度区总工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会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书籍,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打捞思想基础。

       会上,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支部书记顾妮妮代表支部委员会作2022年机关支部工作述职和2023年支部建设总体计划。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党建带工建,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努力建设企业满意、职工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一是开展筑魂行动。持续完善机制建设,常态化、规范化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手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开展强基行动。党建和主业主责更加融合,齐头并进,党组班子成员带头领衔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党干部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做好经验分享的“赛马亮绩”;三是正气行动。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全体工作人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组书记、副主席章静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服从大局,自觉把一切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中来谋划、来部署、来展开,要时刻以“中共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家庭、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要坚持严在日常、管在经常,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推行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逐级汇报制度,加大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力度,严管厚爱。要拉高标杆、实打实干,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展现工会人的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区总党建纪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