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曙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意味着以后劳资双方出现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后,可以就近进行咨询调解,一旦签署调解协议即可生效,如不履行可以前往法院置换法律文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海曙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于纠纷双方,依法独立调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我们接受劳资双方的申请,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发现全区劳动纠纷隐患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调委会副主任王伟东介绍,调委会还将主动介入调解有可能激化、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接受当事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目前,调委会共有从事调解工作的调解员26名,由区工会系统从事工会法律工作人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等担任调解员工作,并已覆盖17个乡镇街道。愿意接受调解的劳资双方当事人可向所在镇乡街道的调解员或前往海曙区职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受理。调解成功后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失败则告知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下一步,海曙区总工会将入驻海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