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行“职工说事”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海总工〔2020〕24号)文件精神,海曙区总工会拟公开招募一批“职工说事”制度推行服务入围单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工说事”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利益诉求表达和协调机制,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海曙区总工会计划自2020年起到2022年底,在全区工会系统全面推行“职工说事”工作制度。“职工说事”制度,作为职代会、厂务公开等企事业单位基本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机补充,是工会组织通过职工参与单位治理,保证“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
为积极推动“职工说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海曙区总工会发挥工会枢纽型平台作用,拟招募一批社会组织作为海曙区“职工说事”制度推行服务入围单位。
二、服务入围单位数量:5家
三、“职工说事”项目实施主体:海曙区各镇(乡)街道、各系统及直属工会
四、“职工说事”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
五、服务签约方式:
服务合同委托方为:海曙区各镇(乡)街道、各系统及直属工会。
服务合同由委托单位与入围社会组织一年一签,合同金额,由双方根据服务工作量确定。
六、服务内容:
(一)协助委托单位,在下属基层工会中推行“职工说事”制度。按照文件要求,推动基层工会全面建立“职工说事”工作室,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八有”:有工作场所,有标识标牌,有工作制度,有说事平台,有说事信箱,有轮值表,有记录簿,有公告栏。帮助基层工会完善“职工说事”工作流程。
(二)协助委托单位,在下属基层工会中宣传海曙区基层工会活力指数评“家”体系。帮助基层工会按照评“家”体系要求,梳理相关电子档案。
(三)协助委托单位,排摸服务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发掘基层工会特色品牌工作、关心关爱职工典型案例、困难职工帮扶需求、劳动关系预警信息,以及工会系列阵地建设情况。走访工作完成后,填写《海曙区基层工会“职工说事”制度推行落实走访登记表》。
(四)协助委托方,选树“职工说事”制度推行典型示范单位,打造“职工说事”特色阵地。
(五)配合各级工会,完成“职工说事”制度推行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
七、服务入围单位资质要求:
(一)入围海曙区“职工说事”制度推行服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在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经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服务能力,且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无违反合同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工会服务领域有专业特长或类似项目经验的优先。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八、报名事项:
本次招募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提交材料—现场评审—结果发布”。请有意向报名的单位,于2020年7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项目申报表)发海曙区总工会邮箱nbhszgh@163.com。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574-89188248(工作日8:30—17:30)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