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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会 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文件


海总工〔20178




关于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会

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镇(乡)街道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

近日,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甬总工〔2016〕113号),请各级工会组织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经研究,就做好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加强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协助行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工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规定,遇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

2、当前是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动员广大职工立足生产岗位自觉反三违,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安全企业”征集票选活动,在全区各类生产企业中推选,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班组安全建设、标准化作业等方面,通过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发现、发明、实践并具有实效的工作方法的优秀企业。经过微信平台职工投票,得票最高的两家企业,经区总工会专家组审核通过,将各获得安全生产专项工会经费3000元。

3、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把“安康杯”竞赛宣传推广活动走进小微企业,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请各单位及时督促各基层单位工会做好组织动员和排查防护工作并于2017年1月26将《“我身边的安全企业”推荐表》及照片等说明材料的电子稿报区总工会。

附件:“我身边的安全企业”推荐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

2017111



附件

“我身边的安全企业”推荐表

推荐工会: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理由

简要介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优点特色,300字左右,如有详细资料另附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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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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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总工会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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