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文件
海总工〔2017〕8号
关于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会
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
近日,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甬总工〔2016〕113号),请各级工会组织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经研究,就做好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加强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协助行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工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规定,遇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
2、当前是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动员广大职工立足生产岗位自觉反三违,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安全企业”征集票选活动,在全区各类生产企业中推选,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班组安全建设、标准化作业等方面,通过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发现、发明、实践并具有实效的工作方法的优秀企业。经过微信平台职工投票,得票最高的两家企业,经区总工会专家组审核通过,将各获得安全生产专项工会经费3000元。
3、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把“安康杯”竞赛宣传推广活动走进小微企业,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请各单位及时督促各基层单位工会做好组织动员和排查防护工作,并于2017年1月26日前将《“我身边的安全企业”推荐表》及照片等说明材料的电子稿报区总工会。
附件:“我身边的安全企业”推荐表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
2017年1月11日
附件
“我身边的安全企业”推荐表
推荐工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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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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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简要介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优点特色,300字左右,如有详细资料请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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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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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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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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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 审核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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