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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办2016年 宁波市职工学历提升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文件


海总工〔201621



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办2016年

宁波市职工学历提升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开办2016年宁波市职工学历提升班的通知》(甬总工〔2016〕8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工会,“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选送工作。

关于本期市职工学历提升班,还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指出:

1、学历提升班以网络学习为主,入学测试简单,在读期间可凭相关荣誉证书抵学分,并可在全国范围内各校之间申请转学分,考试形式多样,可参加当地电大考试。参加学员多的单位,可安排送教上门。

2、学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文凭认可度高。部分专业除学历证书外,还会颁发技能证书。

3、本期学历提升班补助和奖励额度大幅提高。在劳模先进学历提升班的毕业学员中,属于我区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首席工人、技术能手等先进个人和我区各级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先进集体中的工会负责人的,市总工会给予报销总学费的50%,区总报销另外的50%;属于我区各级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先进集体中的优秀员工和近三年(2013-2015年)获得所在单位表彰的优秀员工的,市总工会给予报销总学费的50%,学员所在单位行政、工会报销报销另外的50%。其他参加职工学历提升班的学员,在毕业后市总工会给予报销学费2500元/人

请各单位及时督促各基层单位工会做好动员和报名工作(尤其要重点动员符合条件的劳模先进职工积极参加),并于8月10日前汇总名单报宁波市五一培训学校,错过统一报名的可在8月30日前自行前往市五一培训学校进行个人补报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

2016年7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