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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会积极谋划新年度的职工疗休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7

4月15日,2019年度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首批疗休养出行预备会在区机关事务局会议室召开,标志着2019年度职工疗休养工作全面展开。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活动纪律要求的函》的精神,结合海曙区总工〔2018〕14号六家单位联合发文精神,职工疗休养工作要强调回归本源,突出休息疗养的实质。

一、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按照上级工会通知要求,突出以休息疗养、健康服务、文体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

二、严明纪律,职工疗休养是一项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制度安排,是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做到“八个不得”。即不得违规跨省(安排在扶贫区域疗休养的不得跨越两省)疗休养;不得安排非本单位职工参与疗休养;不得用疗休养经费列支烟酒;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地方组织或个人请吃;参观寺庙等场所不得从事迷信等活动;疗休养期间参与公务活动,不得按公务标准报销差旅费、接受请吃等;不得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三、加强管理,履行报批程序。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统筹安排,集体组织,不影响正常工作。

出行预备会由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主席王海敏主持,承办旅行社明确了本次疗休养行程的注意事项。


(区直机关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