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公示公告

海曙区总工会2019年2月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2-10

1、谋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市总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和上级工会会议精神,谋划区总工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筹备召开区总工会七届十次全委会。

2、做好各类职工普惠服务。安排一线职工疗休养体检计划,启动全区职工疗休养工作;完成困难职工白血病专项补贴发放;汇总上报农民工平安返乡补贴名单;配合市总做好2018年度市级疗休养经营单位评议工作。启动2019年度文体联赛、职工课堂等职工文化服务相关工作。

3、落实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省、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二是开展劳动竞赛、金点子评选、“模范职工”评选等前期调研工作;三是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精细化互查;四是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活动。

4、推进工会组建专项行动。根据工会组建专项行动推进会部署安排,加强工会组建规范化指导,编纂工会组建指导手册,开展工会组建培训;完成2017—2018年度宁波市示范乡镇(街道)工会推荐评审工作;开展2018年度星级“活力基层工会”和星级活力小二级工会申报评审。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召开2019年度区总工会机关全面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落实“三服务”活动要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开展新春走基层调研。完成2019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开展春节期间廉政教育,做好党组民主生活会、 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