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即日起,海曙区总工会将对2024年7—12月份的工会经费实施税务代收,企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的20%。
具体办理程序:
1、携带企业公章并提供开户银行网点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交换号到海曙区税务局各所办税大厅现场签订工会经费结算协议;
2、填报2024年下半年度《海曙区企业工会经费缴纳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在海曙区税务局或海曙区总工会网站下载);
3、凭申报表在海曙区税务局各所办税大厅领取工会经费代征专用联系单;
4、及时将《工会经费结算协议书》银行联交企业开户银行,实施银行托收;
5、凭税务局的联系单及开户银行工会经费扣款短信通知或银行扣款证明,到海曙区职工服务中心各网点开具20%部分工会经费收据。如需开具80%部分工会经费收据,请带企业工会财务专用章、银行扣款证明及对应缴费时段20%部分工会经费收据,到海曙区职工服务中心各网点开具。
已签订工会经费结算协议的企业可直接申报,无需步骤1、4。
注:区职工服务中心各网点地址、电话:
海曙区区职工服务中心 海曙区苍松路29号 87304220
集士港镇行政中心32号工会窗口 集士港昌蒲路92号 87285135
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除周五下午) 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 55880584
附件下载:海曙区企业工会经费缴纳申报表
延伸阅读:关于做好2022年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2020-2021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