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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女职工工作多个集体与个人获得荣誉

发布时间:2018-03-07

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精神,激发女职工组织扎实推进女职工工作全面发展的干劲,市总工会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海曙区多个集体与个人获得荣誉。其中宁波华茂文教股份有限公司学具部获得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方红维等3名个人获得“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杉井商业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3个集体获得“先进工会女职工组织”称号;沈飞娟等3名个人获得“优秀工会女职工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区总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各级党委、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会中心工作,提素质、强维护、夯基础、拓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区总女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