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进一步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10月23日至25日,海曙区总工会在宁波市第二技师学院举办了海曙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全区各镇(乡)、街道、园区总工会组织辖区内企业工会干部和人资干部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杨真照、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副教授王旭丹、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昊、浙江元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春前来授课,分别就工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及典型案例、“社保税征”政策调整下的用工合规管理、劳动法律风险案例分析等劳动法律相关法律及操作实务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此外,培训还邀请了宁波市康宁医院心理科主治医生崔静静,为大家讲述了情绪管理与心理解压方面的知识。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促进企业提升科学、民主、现代化的管理水平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氛围。
(区总法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