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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海曙区天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方向工作人员的体检名单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6


根据《海曙区天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分别是:孔晶晶、孙蒙悦、周思含、张虹婕。

2、体检时间和乘车地点:受检人员务必在2015年07月06日早上7:30之前到江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合以后统一参加体检。

3、受检人员必须空腹,并随带身份证、体检费(约200元左右)。逾期未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4、体检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受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受检人员必须遵守体检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向有关医生说情、打招呼、拉关系,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不得与外界联系,通讯工具一律上交。不得打听体检组织情况。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违纪处理。

5、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6、受检者对本人能当场得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即时复查。受检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注意事项: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饮)8-12小时。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海曙区天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5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