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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工会将在六项重点工作上全面发力 适应新时代 聚焦新目标 展现新作为

发布时间:2018-01-19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决胜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昨天召开的省总工会十四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全省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要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展现新作为,按照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总要求,在六项重点工作上全面发力。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研讨、专题报告、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运用工会报刊、网站、“两微一端”和工会干校等载体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引向基层,内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加强职工思想引领。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叫响壮大“浙江劳模”“浙江工匠”“工会文化”等品牌。

  同时,加强工会意识形态和防范抵御工作。严格落实工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占领职工意识形态主阵地。

 全面完成工会改革阶段性任务,力求改革取得实效

  大力推进工会系统改革。工会改革坚持向纵深推进,省市县工会机关改革要继续研究出台相关举措,加大改革集成力度,确保上半年市县工会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以乡镇为重点的基层工会改革要在3个省级基层试点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市县都要选准树好试点单位,推动基层工会改革全面铺开;产业工会改革要积极创新探索新模式,分层分类、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工会企事业单位改革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注重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有机结合,与工会机关改革同步推进。创新改革方式方法,注重顶层设计和激发基层活力相结合,注重改革的点上突破和面上推开同步推进,注重问题导向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

  大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把建设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作为当前工会改革创新的主抓手,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构建新时代产业工人职业素养培育体系。

  大力推进网上工会建设。建设“浙江网上职工之家”网站群,力争在2018年底形成全省工会一张网,基本完成市级分平台和县级频道建设,打通网上工会建设“最后一公里”。

 践行新发展理念,建功“两个高水平”,深化劳动和技能竞赛

  广泛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在全省开展“践行新发展理念,建功‘两个高水平’”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浙江工人日报记者走百家参赛项目活动,进一步提升立功竞赛的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技能型、创新型、安全型”班组建设,争创“工人先锋号”,创新“五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作出新贡献。

  不断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百千万”活动,以百个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千场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千万职工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充分发挥技能带头人在引领广大职工学技术方面的示范、带动、激励作用,持续推进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着力推进职工创新创业。

  打响做实“浙江工匠”品牌。在“五一”前夕选树第二批百名“浙江工匠”,组织“浙江工匠”赴国内一流大学、大型企业开展研修活动,探索“浙江工匠”赴发达国家学习交流。加大关爱服务劳模的力度,开展“千名劳模疗休养”活动,推进劳模疗休养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劳模休养品牌。全面启动省劳模休养3年全覆盖工作,今年组织1400名省劳模疗休养。

  切实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提高维护职工权益法治化水平

  不断提高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工会组织在劳动纠纷协商调解方面的法律空缺,是提升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法治化水平取得的新成果,是工会工作以法治思维凝聚共识、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具体表现。要充分利用法律的刚性要求,以最有力的手段推动《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落实。

  着力推进维权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机构制度,省、市、县各级总工会都要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立企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处理、案件调查、矛盾协商、提请查办等工作机制。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会志愿者等队伍建设。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积极参与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开展全省集体协商五年规划(2014~2018年)成果展示活动,实现县级以上和谐企业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100%达标。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浙江省厂务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浙江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职代会建制率提高到95%,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提质扩面,探索新参保项目、扩大参保范围、优化办事流程。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促进省际疗休养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管理,适时有条件地组织开展跨省疗休养。贯彻落实好全总修订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把逢年过节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过生日蛋糕,职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退休离岗给予慰问等等具体的事情做实做细,响应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关切。深入开展两节“送温暖”等帮困活动,共同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服务等实际问题。

  以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工会组建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网络建设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楼宇商圈、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中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以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为基本形式,着力抓好“三新”特色经济如特色小镇和物流货运、民宿农家乐、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的工会组建,积极指导探索“一带一路”建设中,浙江在外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会组建工作。大力推进联合工会建设三年规划,实现中小微企业工会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配足配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力量,探索建立“专挂兼”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和“工会干部 积极分子 社工 志愿者”的工作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加强服务职工阵地建设。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建设好四级职工服务阵地和活动中心、职工疗休养基地、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完善职工服务和活动阵地体系,重点加强开发区、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职工比较集中区域职工活动设施建设。

  着力提升基层工会活力。探索建立县、镇街、基层三级工会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以开展300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300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评选为契机,推动80%以上基层工会达到“六有”标准。

  全面提升工会干部能力和素质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建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好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要增强学习本领,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要增强调查研究的本领,大力发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良好作风。要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勇于攻坚克难,用钉钉子韧劲推进工作。

  增强群众工作本领。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强化服务职工的意识,提升服务职工的本领,力求服务职工的实效。要坚持到现场一线服务的工作理念,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与职工群众交心交朋友。要健全完善联系点制度,探索建立职工满意度评价制度,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思想作风实、廉政风气清的工会干部队伍,成为职工群众贴心的“娘家人”。


     (浙江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