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积极作用,海曙区总工会利用春季求职黄金期持续开展“就业帮扶季活动”。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于2025年3月发出2025年度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同时有效防范企业自身的用工风险,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提示函中,对全区各用人单位提出了多方面的明确要求:
一、要依法招用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聘信息真实、合法,并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因劳动者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
二、要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证件、财物或要求提供担保。
三、要严格落实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未复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拖欠或克扣工资;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要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用人单位应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应制订劳动者休假年度计划,优化集中或分段休假方案,不断提升劳动者休假制度管理质效。
此外,提示函还从其他多个关键方面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
一、要切实强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劳动者熟悉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要按照标准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二、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用人单位要积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在调整劳动者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倡导新就业形态行业就薪资、劳动强度等问题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
三、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新业态用人单位要依法规范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主动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其落实公平就业、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伤害等权益保障,共同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要积极配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用人单位要依法支持工会组织建设,主动接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如实提供用工信息。对工会提出的整改建议,须及时回应并落实整改措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入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应依法诚信进行。
海曙区总工会发出的这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不仅体现了工会组织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助于推动全区形成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