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积极、热情、诚信、规范地为在宁波市就职的征婚职工进行免费婚姻介绍服务。
2、保护征婚职工的隐私权,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并为其保密。
3、征婚职工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服务行为,有权向征婚职工提出终止服务。
二、服务程序
1、向征婚职工明确服务的内容;
2、查验征婚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
3、有婚史的征婚职工出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4、征婚职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性声明;
5、对征婚职工的档案妥善保管,保护征婚职工个人隐私;
6、及时收集征婚职工的反馈意见;
三、征婚职工义务
1、征婚职工应出示证明身份和婚姻情况的有效合法证件,填写的个人信息有弄虚作假由征婚职工自行负责。
2、征婚职工应积极配合完成婚姻介绍服务。
3、征婚职工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有欺骗行为,将终止服务;如触犯法律的,由欺骗方承担法律责任。
4、征婚职工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发生婚恋矛盾和财物纠纷,应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四、服务流程
1、报名。征婚职工向基层工会报名。
2、登记。在报名登记表上填上条件,再填上对择偶的要求,由工作人员登记到服务平台。
3、匹配。征婚职工自行浏览寻找合适对象。有中意的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提供联系方式。
4、相约。在见面、交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再约。
五、办结时限
自行浏览有合适的对象,即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