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简介
发布时间:2020-04-03 10:36:48 来源:

免费职介

一、申请对象

全区有用工需求企业,有求职意愿但尚未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下岗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 申请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企业简介及用工信息;

2.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三、申请程序

企业或职工直接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也可登入鄞州工会就业网www.nbyzghjy.gov.cn进行网上申请会员注册或登记。

四、审核办理

中心根据上报资料,核实确定申请企业及求职对象,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就业、招工。

五、承诺期限

中心收到上述资料后,及时予以审核登记,如有合适岗位及职工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推荐。

六、后续服务

中心对求职成功人员建立档案,实施跟踪服务。

创业扶一把

一、申请对象

区内有自主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能力但自身缺乏资金和技术的贫困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本区户籍且失业的;

2. 有完整的可行性创业计划和创业特长的;

3. 在银行无不良记录的;

4. 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可行性创业计划书。

四、申请程序

1、申请登记。申请人直接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填写《鄞州区总工会创业扶一把登记表》;

2、审核办理。中心根据上报资料核实后会同有关部门再次论证核实初步受助对象,经审核批准后,无偿提供3000-30000元启动扶助资金。

3、全区每年对帮扶的项目审核一次,对于脱贫的职工将不再给予帮扶。

五、办结时限

中心收到上述资料后,及时予以审核登记衔接,原则上于每年12月份一并审批答复。

技能培训

一、申请对象

全区在职职工,失业职工、困难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高劳动技能培训和转岗人员。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证并有技能培训要求的;

2.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程序

1、申请登记。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或直接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填写《鄞州区总工会技能培训登记表》。由各局工委、镇乡(街道)工会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汇总,核实、盖章后统一上报区总工会经济部;

2、审核办理。区总工会经济部根据上报资料,再次汇总、核实确定培训对象;符合条件并经批准后,待该项技能培训的报名人数达到要求时,发放技能培训通知单通知本人按时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