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登记对象
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含二级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单位)和机关的工会委员会。
二、申请条件
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工会经费来源稳定,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工会经费;
5、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请原则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的审查、核准、登记、发证机关,按属地原则及组织隶属关系而定。
四、须填报材料
(一)申请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所需资料
1、《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2、《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一式二份
3、工会成立批复、工会主席任命批复(复印件)
4、工会主席一寸照3张
5、工会主席、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会章、工会财务章
7、《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工会资产负债表》
(二)工会法人资格变更所需资料
1、《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一式二份
3、工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的有关批复或证明
4、工会主席一寸照1张
5、工会主席、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会章、工会财务章
7、《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工会资产负债表》
8、原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工会主席法人资格证书,如遗失其中一本,需到当地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申请工会法人资格。
五、办结时限
报送材料齐全,即时办结。